融资性信保存四大隐患 监管部门提示经营风险
发布时间:2021-02-01 03:45:39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admin  点击:3007次

截至目前,频繁“爆雷”的信保业务领域仍未回归平静。《证券日报》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2021年1月27日,银保监会财险部向各财产保险公司下发的监管提示函指出,目前融资性信保业务仍然是当前财产险领域最突出的风险隐患。其通报了近期在风险排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示经营风险,并对财险公司经营信保业务提出相关要求。

从信保业务保费收入来看,《证券日报》记者获得的行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底,全行业信保业务收入为840.66亿元,同比下降11.8%。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在承保和理赔风险暴露、亏损加剧、监管部门不断提示风险的环境下,保险公司开展信保业务将更加审慎,保费收入可能会继续下降,但业务品质有望提升,承保利润有望改善。

融资性信保业务暴露四大问题

在融资性信保业务中,有一类抵押或质押类融资性信保业务。而个别财产险公司却发生了融资性保证保险质押物及权证丢失的重大案件。对此,银保监会财险部进行风险排查时发现,险企的融资性信保业务目前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四大问题。

一是制度层面,部分财险公司现有融资性信保业务相关制度中,有的内容不全面,有的分散在多个文件中,尤其是针对抵质押物管理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二是内控层面,有的财险公司存在抵质押物虚假、失控等问题,有的业务系统无法对抵质押物进行实时管控,存在抵质押车辆虚假、被盗、提前解抵,以及权证虚假、不完善或无抵质押记录等问题,有的凭证真伪鉴别风控措施缺失。

三是业务流程上,部分财险公司抵质押物实质性监管措施缺失,过于依赖合作机构,且对合作机构管控不足。例如,物理保管设备不足,权证类资料借出后未跟踪索回,档案移交调档管理不规范等。有的合作渠道商诱使无购车或贷款意愿的人履行各种手续符合贷款审查要求、虚构车辆交易、擅自解除车辆抵押并转卖等。

四是人员管理方面,部分财险公司人员配备不足,且关键岗位管理不严,未形成轮岗、强制休假等机制,难以形成监管制衡。有的涉嫌内外勾结、伪造单据、顶名投保;有的未按风控规则开展质押车辆解押与替换,质押车辆保后管理失效。

对此,银保监会要求险企高度重视融资性信保业务的风险,审慎开展新增业务,稳步压缩存量风险。在制度方面,要求险企完善并强化落实和考核问责;在内控方面,要求强化流程管控,强调不得将风险审核、风险监控等核心业务环节外包;在人员管理方面,要求险企加强规范操作,加强培训和教育,切实防范内外勾结引发重大风险。

去年信保业务亏损额加大

信保业务曾是财险公司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业务规模一度快速扩张。但随着近几年经济形势和信用环境的变化,信保业务经营形势也发生剧变。保险公司经营结果显示,近两年信保业务持续恶化,尤其是融资性信保业务,已成财险领域最突出的风险隐患。

2018年7月份,银保监会组织开展信保业务专项自查工作,重点整治保险公司在开展信保业务过程中存在的未严格执行《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要求、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拟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遏制信保业务风险,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实现信保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0年5月19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同年9月21日,银保监会进一步发布《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后管理操作指引》,持续规范信保业务经营,防范风险。

《证券日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得的行业数据显示,2020年,财险公司的信保业务亏损额进一步扩大。2020年前11个月,财险公司信用保险承保亏损额为31.77亿元,比2019年同期承保亏损额16.68亿元增加90.47%,承保利润率为-27.25%;同时,财险公司保证保险承保亏损额为100.06亿元,是2019年同期承保亏损额2.02亿元的49.53倍,承保利润率为-17.17%。

从保费收入来看,截至2020年11月底,财险公司的信保业务收入为840.66亿元,同比下降11.8%。其中,信用保险保费收入182.36亿元,同比增长9.60%;保证保险保费收入658.30亿元,同比下降16.33%。

从全行业整体来看,虽然信保业务保费收入变动不大,但个别险企的降幅却十分巨大。例如,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人保财险去年实现信保业务保费收入为52.83亿元,同比大幅下降76.8%。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导致信保业务行业整体表现与险企个体表现大相径庭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险企压缩融资性信保业务,大力发展非融资性信保业务;二是险企策略分化,有的险企在大幅压缩,有的险企却逆向扩张。部分险企的信保业务不规范,存在自留余额超标、未办理再保险等问题,一旦发生赔付,险企经营可能面临重大波动,偿付能力将急剧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