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新规要求快递送货上门,违者最高罚2000元
发布时间:2021-09-30 08:23:47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admin  点击:5921次

导读:《条例》草案对于快递用户关心的快递不送货上门、投诉等问题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9月28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将于明年3月起施行。

从内容看,《条例》草案对于快递用户关心的快递不送货上门、投诉等问题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快递应送上门

《条例》草案规定,快递单注明上门投递的,不得投递到快递末端设施、站点。不征求收件人意见投递到末端设施的,收件人有权要求重新上门投递。《条例》草案同时规定,不按快递单注明要求上门投递的,或者未按收件人回复信息要求上门投递的,可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罚款2000元。

此外,针对投诉问题,《条例》草案表示寄件人、收件人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或者企业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向快递企业投诉,投诉之日起7天内必须回复;对企业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向邮政管理机构投诉。快递企业未按规定限期处理投诉的,可处以最高1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最高罚款10000元。

中通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表示,“目前主要是快递进站、进柜、上门三种主要派送形式。我们要求快递员按照客户要求进行派送。”同时表示已经关注到浙江省的最新《条例》,会进行调整。

快递是否送货上门一直是消费者关心的问题。此前,有消费者表示,除了收费更高的平台会送货上门外,其他快递通常会放在驿站等地方。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通过《条例》草案是为了保护快递用户的权益,以前快递是送货上门的,但是随着快递订单量的提升,以及快递企业为追求效率,快递员为了提高收入进行了定点投递,而不是送货上门,此次《促进条例》重新规范了服务标准,对快递业提出了提高服务质量的要求。

从业人员待遇仍待提升

另一方面,快递从业人员的待遇仍待提升。

盘和林表示,造成快递不送货上门主要和收入有关,大多数快递企业单件分配给快递员的收益较低,为了追求效率,快递员不想送货上门,以增加投递量,即使快递公司要求快递员送货上门,很多快递企业的快递员也不会实施,宁愿投放快递柜和驿站。

另一方面,时间成本也是快递员选择将快递放快递柜的原因。从采访看,一些快递小哥会因为部分平台服务要求更高而放弃高薪,选择要求更低的平台。一位快递小哥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顺丰、京东每单给快递员的费用高于圆通等其他平台,但是服务要求更高,每单都要求打电话以及送到家,“我性格容易着急,不适合。”

盘和林表示,快递柜很多都需要费用,单件少则2毛,多则5毛,说明快递员愿意以2毛的成本换取定点投递,从而避免送货上门带来的时间延误,这意味着送货上门对于快递员时间成本增长较大。

对此,上述专家表示,如果要实现送货上门,对快递公司来说必然需要提高配送单价,这也是为何京东和顺丰实施此类制度更加可行的原因。除了提高收费,介于大部分快递来自于电商平台的日常用品,通过将货物置入本地仓、建设物流体系,可以减少物流运送半径,这样可以提高效益,为上门派件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