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再发3000万元消费券,使用期限10天
发布时间:2020-06-12 05:56:00  来源:@沈阳发布  作者:王雪梅  点击:290次

@沈阳发布 6月12日消息,继第一轮居民消费券成功发放之后,6月16日,将启动第二轮沈阳市居民消费券发放。

 

第二轮沈阳市居民消费券面向全市居民发放,户籍不限。分为综合券和图书券两类,总发放额度3000万元,其中综合券2800万元,每份为额度50元的券包,包含两张20元和一张10元的消费券;图书券200万元,每份额度20元,共计发放10万份。

 

采用“网上预约、分期实施、随机摇号、同步公证”的方式发放。各类消费券从发放之日计算,各类消费券从发放之日算起,使用期限10天,逾期作废并收回。

 

综合券用于在沈阳市辖区内可用微信商务支付的快餐、正餐等7个业态、品类的线下实体餐饮企业和百货、超市等15个业态、品类的线下实体零售企业。

 

消费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在“盛事通”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已在第一轮居民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成功预约的居民,自动转入本轮预约。尚未预约的消费者,可在6月14日9时至7月9日12时随时预约第二轮居民消费券。

 

(原标题《沈阳再发3000万元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