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数据模型助推毒品犯罪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24-06-26 21:28:28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admin  点击:1233次

本报北京6月25日电(记者崔晓丽)“‘毒品犯罪网状打击与治理平台’自2023年7月上线以来,推送宜昌市毒品犯罪线索228人429条,追诉毒品犯罪漏罪13人、漏犯9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人。”在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25日召开的“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助推毒品犯罪综合治理典型事例引发媒体关注。

“最高检党组提出全面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要求强化‘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以数字化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毒品犯罪网状打击与治理平台’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过程中就严格遵循了这样的规律。”伍家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颂东详细介绍了该模型研发的过程。

首先,根据业务需求找准建模切入点。由伍家岗区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业务条线检察官提出需求,根据办案经验选择毒品犯罪立案监督为建模切入点。其次,梳理监督点和监督规则。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和毒品犯罪调研数据,选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3类最常见的毒品犯罪确立7个立案监督和漏罪监督的监督点,并以监督点为结果导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办案经验,反推出能够实现监督结果的监督规则。再次,拟定模型逻辑施工图。根据确定的监督点和监督规则,与研发公司技术人员共同磋商,确定可以实现监督规则的计算机语言逻辑,绘制出建模思维导图。最后,导入数据实现模型应用。由伍家岗区检察院重大犯罪业务条线和案管部门收集需要的原始数据,由研发公司根据思维导图来设计计算机语言,在布置相应硬件环境后导入数据进行运算、推送线索。

在监督模型设计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彭颂东对此进行了分享:“要解放人工,实现高度智能化。模型可以部署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上,开放相应权限后,每天定时从系统中抓取案件信息,真正实现自动抓取数据、自动治理数据、自动关联碰撞、自动推送线索。”彭颂东介绍,模型设计也要立足实用,按照“由事找人”的逻辑进行设计,经过数据间的比对、碰撞推送给业务部门检察官办案线索。此外,模型在设计之初应当紧盯法律监督和社会治理两大功能,通过大数据建立刑事打击与社会面禁毒之间的紧密联系,产生“1+1>2”的效果,促进毒品问题诉源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