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放宽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年龄、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记者8月10日获悉,近日出台的《江西省关于鼓励和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更好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给江西省女性科技人才带来诸多利好。
据了解,为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女性在科技兴赣六大行动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营造女性科技人才成长成才良好环境,江西省科技厅会同省妇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多轮沟通、反复论证修改,形成了《江西省关于鼓励和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更好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从加大培养支持力度、支持创新创业、发挥在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营造成长成才良好氛围等四方面提出14条具体举措。
在加大培养支持力度方面,《若干措施》主要从放宽年龄、鼓励科研单位设立专项、鼓励出国访学深造等角度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干措施》允许因生育或处于孕哺期的女性科技人才延长结题时间1年。
在支持创新创业方面,《若干措施》主要从举办创新创业赛事、鼓励参加科技特派员工作、设置活动专场等角度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其中,鼓励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参加科技特派员工作,要求科技特派团成员至少包括1名女性科技人才。
在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方面,《若干措施》指出,要提高专家库入库数量、增加参与度等;其中,鼓励符合条件的女性科技人才进入省科技专家库,女性科技专家入库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至30%以上。
在营造成长成才良好氛围方面,《若干措施》主要从强化服务、引导开展志愿服务、宣传典型等角度营造女性科技人才成长成才良好氛围。其中,在江西省科技厅、省妇联等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女性科技人才宣传专题,大力宣传女性科技人才典型事迹和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