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了解到,青岛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通过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研发导向激励机制等举措,充分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投入创新的积极性。
为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政策》提出,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按年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支持(基础研究投入可按两倍计入)。例如,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研发投入经费较上年度增长30%及以上的企业,青岛将对增量排名前50位的按不超过新增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150万元。
同时,《政策》多措并举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引导企业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投入、有设备、有项目、有制度”的条件,加快建设企业内部研发机构。
具体来看,青岛支持企业研发总部建设,对新引进且年研发投入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研发总部,按不超过当年研发投入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500万元;实施企业研发活动“一清零一提升”行动,对首次开展研发活动、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的符合条件的企业,青岛将一次性给予奖补30万元。
为推动高校院所面向未来产业领域开展科学问题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政策》提出青岛要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科学家及科研团队等来青设立新型研发机构;积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青岛还将加大医疗机构研发投入力度,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作为医疗机构研发能力评价的重要因素。该市将搭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和省、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对新获批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
对于研发投入的资金来源,《政策》提出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青岛将优化财政科技资金配置方式,带动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例如,深化财政科技资金“拨改投”改革,每年以股权投资形式支持一批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同时,青岛将适度提升企业研发项目联动投入比例,引导企业加大科研经费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引“金融活水”灌溉“科技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