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楼市新政:新市民、青年人买首套房无需社保等证明
发布时间:2022-05-23 11:02:40  来源:中新经纬  作者:admin  点击:1191次

  中新经纬5月23日电 太原市人民政府网站23日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新市民、青年人来并工作生活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无需再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

  《通知》提到,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降低贷款利率;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由财政全额补贴所缴纳契税;面积在90至143平方米(含)的由财政补贴80%所缴纳契税;面积在143平方米以上的由财政补贴50%所缴纳契税。新市民、青年人来并工作生活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无需再提供落户、社保、纳税等相关证明。

  《通知》提到,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推动居民住房需求向改善性住房需求迭代更新,允许多孩家庭、投亲养老家庭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并在住房按揭贷款、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于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契税补贴标准参照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标准下浮20%执行。

  《通知》提到,保障人才购房需求。对购买太原市住房且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条件的人才,按照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5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其他大中专毕业或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于本意见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在本市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市、区两级财政补贴区级政府指定部门一次性发放2万元临时购房补助。对人才购房资格实施承诺制、容缺制办理。

  《通知》提到,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对居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不受缴存年限限制,最高贷款额度按照100万元核定。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探索出台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品种。

  《通知》提到,适当放宽车位配建比例。对机动车停车位,商品住房项目按1泊/户或1泊/100平方米进行配建,公寓项目按不少于1泊/300平方米进行配建。对非机动停车位,商品住房项目按1泊/户配建,配套商业设施(小型超市、银行、美发店、杂食店等)按1泊/100平方米配建,其他商业设施(综合超市、综合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场)按2泊/100平方米配建。(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