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石景山隧道透水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副市长等27人被追责问责
本报讯(记者 王鹏志)记者从广东省有关部门获悉,广东省政府近日批复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因工程措施不当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涌入左线隧道致作业人员溺亡。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了包括中铁二局、中铁二局三公司等有关企业和珠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
公安机关依法对中铁二局三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梁杰,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经理刘广等12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部门依法对中铁二局、中铁二局三公司、珠海城建市政公司、珠海工程勘察院、珠海兴地公司、福建卓智公司、珠海吉祥爆破公司、珠海正青咨询公司、珠海华源爆破公司和16名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部分企业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对中铁二局等涉事企业人员和公职人员,按照党组织关系和管理权限交由有关单位按规定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对珠海市副市长张宜生、胡新天,珠海市香洲区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杨柳青,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顾胜杰,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徐伟等事故属地党委政府、有关监管单位公职人员和国企人员共27人予以追责问责。
据媒体此前报道,7月15日3时30分左右,珠海市石景山施工隧道发生透水事故,致14名施工人员被困。经过不间断搜救,7月22日12时17分,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发现并确认最后1名遇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