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拟入职学校的员工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厉天琪是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前不久,通过对近期天台县学校新入职员工开展信息筛查,发现了这一线索。
“我们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料库’,对比了县教育局汇总的新招录人员名单,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全面筛查。”厉天琪说。
查询到这项记录后,厉天琪立刻向教育部门发出查询结果通知书。收到查询结果后,天台县教育局很快作出处理意见:因为要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慎重起见,学校要提高标准,不录用此类人员,不能增加安全风险。
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书,针对预防校园性侵害提出对策方法。为贯彻落实这一检察建议,天台县检察院分析梳理了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在此基础上,推出开展校园入职查询工作。
“我们对于正式考录的老师一直都严格要求,现在又将入职学校的教职员工纳入查询范围,查询对象更全面。”天台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安良远说。
翻开《天台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记者发现:查询对象涵盖校园内工作的所有教职员工,不仅包括新招录、聘用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今后还将进一步对已在职员工进行信息核查,以最大查询范围实现最大程度防范,确保查询对象没有犯罪记录。
办法同时规定,将刑事领域犯罪、行政领域违法以及高发案风险领域人员一并纳入校园“禁入”范围,“前科”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曾实施强奸、猥亵、组织卖淫等行为的犯罪人员,被行政处罚的人员以及被鉴定为具有性侵害病态心理、人格异常人员的违法犯罪信息。
“近年来,我们积极维护校园安全,保护青少年群体合法权益,坚持严厉打击与双向保护并举。”天台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晓风说,天台县通过实施“检校共建”,强化法治教育,由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成立青年法治宣讲团,依托团队力量多次开展“开学第一课,检察伴你行”等法治宣讲活动,全面覆盖县域内小学、初中、高中师生8万余人。
本报记者 方 敏
《 人民日报 》( 2020年06月11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