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互联网+物流”逐渐成为毒品犯罪主要样式
发布时间:2020-06-24 02:59: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杨晓冉  点击:291次

人民网北京6月23日电(薄晨棣)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共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220件,涉及毒品数量巨大,总重量为81831.38克。2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近一年来涉毒品案件审理情况,该院表示,“互联网+物流”等线上交易逐渐成为毒品犯罪主要样式。

 

涉大麻类毒品犯罪案件迅猛增加

北京三中院副院长辛尚民介绍,涉毒品犯罪案件类型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欺骗他人吸毒案件。其中,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最多,共183件,占全部涉毒品案件的83.2%。近一年来,北京三中院共判处涉毒品犯罪分子258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占22.9%,重刑率高出同期其他刑事案件14个百分点。

从毒品收缴情况上看,审结案件涉及毒品的数量巨大,总重量为81831.38克。“毒品种类仍以甲基苯丙胺为主,涉大麻类毒品犯罪显增,毒品来源较为固定且集中。”辛尚民介绍,涉及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的犯罪案件最多,共138件,占62.7%;受国外大麻合法化潮流影响,涉大麻类毒品犯罪案件迅猛增加,案件数达到48件,已超过传统毒品海洛因的交易频度。

辛尚民表示,从毒品贩运的方向看,北京市仍然呈毒品输入型地区的特点,以毒品的分销和消费为主要形式。毒品的境内来源地主要是云南、广东、湖北、四川、黑龙江等地;境外来源地主要是缅甸国,以传统的“金三角”国家为主。

 

毒品犯罪分子呈现年轻化、低龄化趋势

记者了解到,当前,“互联网+物流或快递”等线上交易逐渐成为毒品犯罪主要样式。毒品犯罪分子绝大多数通过微信等聊天软件进行毒品交易前期的沟通,以电子支付主要手段实现毒资、报酬的支付,还有相当一部分毒品交付通过快递物流手段实现。

“毒品交易由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变为‘人货分离,无人交易’,侦查部门实现‘人赃并获’的难度越来越大,给毒品犯罪的侦破带来极大挑战。”辛尚民介绍,毒品的走私、贩运手段层出不穷,更加趋于隐蔽,除常见的人体藏毒、行李夹带毒品、快递包裹隐藏毒品外,通过自驾车或网约车携带毒品、“闪送”运毒、“打卡埋雷”等毒品贩运方式逐渐增多。

此外,毒品犯罪主体呈现“两高两低”特征走向。“两高”指外地来京人员占比高、累犯、毒品再犯比重较高,预防再犯形势严峻。“两低”是指毒品犯罪分子呈现年轻化、低龄化趋势,平均年龄仅32.8岁,其中25岁以下青少年占26.7%,青少年毒品犯罪形势不容乐观;毒品犯罪分子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如何有效辨别毒品,以免误入歧途?北京三中院刑一庭副庭长范爱礼提醒,毒品种类繁多、形态各异,外观无法一概而论。近年来化学合成技术扩展了毒品的种类,提高了毒品纯度。与传统毒品相比,经过“包装”的新型毒品更具迷惑性。“现在很多贩毒人员为了去除人们对冰毒、麻古、摇头丸、K粉的反感,往往把新型毒品加工成奶茶、咖啡、绿茶等饮料及香烟,称呼为‘神仙水’‘止咳水’‘彩虹烟’等招摇过市。普通群众如果见到日常生活中不常见的上述物品,不要轻易尝试,应谨慎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