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群众举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一家超市所售的黄瓜、土豆等的进、销价格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超市所售卖的黄瓜涉嫌哄抬物价。
经查,该超市6月10日以1.1元每斤的价格购进黄瓜,以2元每斤的价格售卖,共售卖65.12公斤;6月17日以1.8元每斤的价格购进黄瓜,以3.98元每斤售卖,共计售卖33.24公斤,进销差价率比北京市应急响应调至二级之前高出163%,该行为属于《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所列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疫情当前,北京市应急响应已调至二级,该超市以较高进销差价率销售黄瓜,推动价格过高上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整改责令书,要求超市立即将物价下调至《价格法》规定的合理价格范围内。同时,针对该超市哄抬价格的行为,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展开立案调查。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对重点经营主体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检查中如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从严从快处理,确保市场秩序平稳有序。同时,大力督促辖区农贸市场、商超和餐饮单位按要求加强营业场所和操作区域的通风换气,保持营业场所空气流通;要求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建立健康监测管理制度;各经营主体要全面落实在入口处测体温、验健康码、保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努力确保市场环境有序低风险。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综合执法,重拳出击,严厉查处生活必需品、防疫物品等重点商品领域的价格、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证首都市场良好秩序,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