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俊林)记者日前从河北省检察院了解到,自全面实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2518件,履行诉前程序19759件,提起诉讼238件。
据悉,河北省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近三年来共挽回被损毁、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草原1.2万余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6990万元;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水域面积7451.7亩,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4948万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国有财产5.2亿元;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4.2万千克,价值121万元;督促查处销售假药163种,价值116万元。
2017年12月,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2018年8月,河北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汇报;2019年9月28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三年来,河北省11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均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决议)》,100余个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出台了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文件,为该省各级检察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