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研究冒名顶替行为“入刑”
发布时间:2020-08-07 07:13: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杨晓冉  点击:277次

中新社北京8月7日电 (记者 梁晓辉)针对中国个别地方近期发生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7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积极研究冒名顶替行为入刑问题。

  他说,此类事件严重冲击教育公平底线、挑战社会公平正义底线。有的当事人涉嫌违纪违规,有的当事人涉嫌违法犯罪,必须依法依规坚决予以严惩,坚决维护教育、考试制度的权威与公信力,切实保障人人都享有成长成才的平等机会。

  臧铁伟指出,处理这类事件总体上有法可依。受教育权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维护教育公平、考试公平高度重视,根据宪法,已经制定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刑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保障公民实现受教育权,并对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破坏教育公平、考试公平的行为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

  臧铁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社会公众意见,积极研究冒名顶替行为入刑问题,进一步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此外,还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教育法等有关法律的修改完善,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