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队盗古墓,没挖到宝也是犯罪
发布时间:2023-06-09 14:23:14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admin  点击:1107次

  河南省沁阳市有“千年古县”之称,在方圆600多公里的土地上散布着众多古墓,这吸引了很多不法分子前来“寻宝”。

  2021年12月,家住沁阳市的靳某开车四处闲逛时,发现柏香镇肖寺村有两座古墓,便动起了歪心思。随后,靳某与远在江苏的朋友万某以及延安的张某取得联系,几人进行一番运作后,形成了一个有6名成员的盗墓团伙。6人在沁阳会合后,多次到现场查看古墓情况并制定盗墓计划,约定挖到宝物后几人平分,而负责吃住花销的戴某可以多得一份。

  2022年3月30日晚,6人带上工具开始盗墓。恰巧附近有村民起夜,发现古墓附近有灯火,一伙人鬼鬼祟祟,便立刻报警。沁阳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靳某、张某被当场抓获,戴某逃跑后于当天被抓获,万某、戴某某、许某逃走。

  “幸好发现得及时,他们还未对古墓内部‘下手’。”沁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鉴定,靳某、戴某、张某等人盗掘的古墓葬为梁武帝陵,系沁阳市文物保护单位。

  2022年9月1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沁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该盗墓团伙中的靳某并非首次犯罪,他曾于2021年11月在孟州市参与盗掘汉代高等级大墓,还曾在济源市梨林镇裴城村盗掘全国重点文物泗涧古墓群。

  由于盗掘古墓葬行为对墓葬本体造成了破坏及威胁,该院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对靳某、戴某、张某提起公诉。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与3名被告人及其家属沟通,最终督促3名被告人的家属向沁阳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缴纳了古墓葬修复费用。今年3月30日,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靳某等3人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至五年不等,各并处罚金。

  近日,在逃的许某被抓获归案,经沁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另外2名在逃人员仍在抓捕中。(刘立新 张雨柔 许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