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柏巍 通讯员 舒士旺)通过翻墙软件,在境外网络上扮“年轻貌美女性”,引诱男性“裸聊”进而敲诈勒索。近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对金某等6人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5万元至4000元不等的罚金。
2021年3月9日至10月25日之间,以金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培训其招揽的员工,设置专业话术剧本,伪装成韩国女性诱骗受害人,通过发送木马病毒窃取被害人手机中的通讯录、照片,在诱使被害人视频裸聊过程中截取、录制被害人裸体视频,再将被害人裸体视频发给其亲属、朋友等人相要挟,对境外韩国籍公民实施敲诈勒索。通过上述方式,金某等6名被告人在辽宁、吉林两省作案10余起,敲诈勒索非法获利6万余元,扰乱了网络空间及现实社会,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犯罪团伙以金某的出租房为据点,利用信息网络平台,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金某系组织、领导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应按照该团伙所犯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姜某等5人系该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按其所参与的犯罪处罚。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扣押在案的台式电脑30台和笔记本电脑1台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