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福建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审判理念,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近日,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透露,2022年以来福建法院诉前调解劳动争议6522件,共审结21859件,审结率达90.4%。经一、二审审理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96.14%,取得良好审判质效。
针对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广泛、争议诉求复杂等特点,福建法院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为基点、826个诉非联动工作站(法官工作室)为支点、1762个巡回审判点为端点,健全基层解纷服务网络。在推进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全省法院均成立了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维护职工权益合议庭或审判团队,实现“一院一庭(团队)”。
福建高院与福建省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职工法律服务“园区枫桥”机制建设的意见》,全省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向“园区枫桥”基地派驻劳动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深入推进职工维权工作,促进实现法治维权、多元维权、源头维权、制度维权。加强与劳动行政部门协调联系,共同发文指导各地劳动仲裁部门、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妥善处理涉就业歧视案件。
福建法院坚持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进程,加强司法建议,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审判效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阐释案例中的法律规定、典型意义,以具体案件“小切口”,打开规则指引“大视角”。(林 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