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给我们公司喘息的机会和时间,让我们成功渡过了难关。”近日,一封来自被执行人的感谢信送至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这封感谢信源于南浔区法院执行坚持能动司法、善意执行而制定的“放水养鱼”执行方案。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2021年2月,在湖州南浔做生意的徐某、沈某想要购置南浔某电梯公司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双方签订合同后,二人向电梯公司支付了购买厂房款项2600万元。后因故解除合同,电梯公司须按照约定分期返还。但电梯公司陆陆续续返还款项后仍欠220万元未还,徐某和沈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2022年8月,南浔区法院立案受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欠款220万元分三期支付,于2022年10月31日前支付完毕。协议生效后,该电梯公司陆续支付了徐某和沈某120万元,但最后的100万元却一拖再拖。今年4月,徐某和沈某向南浔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财产调查和多次实地走访,承办该案的南浔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孙海岩了解到,该电梯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几近停产,公司账面资金短缺,无法支付欠款。虽然公司名下不动产还有三幢厂房,但全都设立了最高额抵押,且已出租给6家商户。
“我真的不是故意拖着不还,您也可以查到,我前面已经努力还了大部分。可现在公司面临巨大的经营困境,厂房也租出去了。我实在是没办法短期内筹齐。”在沟通中,电梯公司负责人向孙海岩坦言现状,言辞间感慨公司前路渺茫,十分沮丧。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孙海岩意识到,按照执行程序,若直接将电梯公司的三幢厂房查封进行拍卖处置,一方面因“带租拍”会出现变现周期延长甚至可能流拍,而拍卖所得要依法满足银行优先受偿权,就难以满足申请执行人急于收回欠款的需求;另一方面,将商户正在租赁使用的厂房机械查封,不仅影响这6家商户正常经营,更会导致该电梯公司出现雪上加霜的窘境。
统筹考虑各方情况,南浔区法院决定基于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善意执行,找到各方利益平衡点,制定了暂不处置厂房、收取租金“放水养鱼”的执行方案,法院对三幢厂房现场张贴执行公告、督促履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允许厂房继续出租经营,但被执行人不得擅自处置。
为了更好地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孙海岩邀请镇人大代表张淑君全程参与执行,两人多次前往厂房,了解承租商户们的生产经营现状,与电梯公司协调沟通。
孙海岩一方面督促该电梯公司尽全力筹集款项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另一方面及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细致耐心与其分析拍卖厂房的利弊,解释执行依据,为企业争取理解和宽容。张淑君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深厚的群众基础,主动联络商户一同协商,耐心倾听回应他们的需求与担忧。
在二人的积极沟通下,承租户们也答应了该电梯公司预付租金的请求。很快,得到喘息机会的电梯公司恢复了偿债能力,集齐资金还清了申请执行人的欠款。申请执行人对法院高效高质执行的举措十分满意,被执行人也很感谢法院善意执行让他们能“喘口气”继续经营,而承租户们也不用面临退租风险。一次能动执行,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