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两名被告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3-09-22 13:14:32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admin  点击:4829次

  本报讯 (记者 郭 燕 通讯员 施月玲 郁 玥 吴梦瑶)利用“爬虫”软件获取互联网数据,短时间内得到大量客户资料信息,这样的举动可能触犯刑法。日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和一年,并处罚金。

  2022年8月,张某入职上海某教培机构,岗位是课程顾问。该教培机构向张某授权了员工账号、密码以及VPN账号、密码。张某日常主要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安排老师上课、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等。张某因在外欠有不少赌债,于是想通过售卖潜在的客户信息来赚钱。张某和弟弟张小某通过网络找到技术人员编写了一款“爬虫”软件,通过非法方式获取到大量客户姓名及通讯方式。经鉴定,张小某所使用的电脑内共存储了上述类型公民个人信息2万余组。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张小某经事先共谋,使用计算机程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张小某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两名被告人的前科情况、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外,被告人张某作为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利用职业便利非法获取单位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为预防再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法院判决禁止张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校外培训机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