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沈重阳 通讯员 贾鸿雁)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推进固本强基行动、推进考核评价优化行动等十个方面明确了58条具体举措。
《意见》要求,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自选动作变成规定动作,把软目标上升为硬任务,强化保护性司法、能动性司法和联动性司法,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到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融合优势,不断做优做强“三合一”,持续筑牢“六大保护”屏障,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意见》明确,要推进“三审合一”专业化建设、优化案件审理范围、加大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积极延伸案后回访帮教,促进司法建议融入社会治理。建立健全涉校园欺凌、犯罪线索移送等联动协作机制,注重家庭教育和人身保护,全面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强化监护人失职惩戒及身边人从业禁止。落实法治副校长全面履职,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突出未成年人特点,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效能,持续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