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力做好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各环节工作,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年轻干部工作的十条措施》,从分析研判、素能培养、识别推荐、选拔任用、关心关爱、典型选树等方面,着力解决干部队伍老化、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等难点问题,为年轻干部提供施展才华、拼搏奉献的广阔舞台。
《措施》强调,全省法院要将年轻干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站在确保人民司法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并经常分析年轻干部配备情况,搞好供需测算;要强化政治能力提升,推广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举办年轻干部政治能力专题培训班,鼓励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党内职务,加强年轻干部党务工作历练;要优化识别推荐机制,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延伸考察、蹲点调研、分类调研等方式,对年轻干部队伍分层分级跟踪考评,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式优秀年轻干部跟踪调研,通过单位推荐、谈心谈话、基层调研等方式掌握了解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要加强人才源头建设,从完善人才专业结构出发,在吸收精通法律专业的优秀年轻干部的同时,也要发现引进一批涉经济、科技、外语等领域复合型人才,加大对新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引进生中优秀干部的跟踪培养力度,量身定做培养计划,探索运用以干代训、“菜单式”培养、“导师制”等方式,促进年轻干部更快更好成长成才。
《措施》要求,全省法院要畅通交流锻炼渠道,积极推荐年轻干部到上级法院跟班学习,健全完善三级法院干部交流机制,鼓励支持中基层法院开展双向交流挂职,实现人才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流动发展。同时,要突出日常跟踪了解和关心关爱,探索建立年轻干部日常表现记实制度,强化对重点选拔的、有培养潜力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年轻干部的监督,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司法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