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就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征意见:理论实践相结合
发布时间:2020-06-08 07:2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王雪梅  点击:352次

  中新网6月8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近日起草《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培训对象为准备或正在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培训方式为理论知识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培训目标: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切实提高养老护理员的理论知识、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道德素养、沟通交流能力、创新服务理念、应急处理能力等,增强养老服务相关的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安宁服务、照护评估、质量管理及培训指导等相关知识和技能,更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征求意见稿明确,培训对象为准备或正在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培训方式为理论知识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要针对不同级别、不同文化层次的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教学形式,深入浅出地呈现教学内容,积极引导培训对象灵活理解、领会、消化、掌握知识点,防止死记硬背。培训时间为:三级及以上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培训时间为60学时。其中,理论知识占总课时的40%;实践能力占总课时的60%。三级以下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培训时间为60学时。其中,理论知识为占总课时的30%,实践能力为占总课时的70%。

  培训大纲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为依据,以职业技能和掌握的知识为核心,兼顾理论性和实践性。理论知识培训主要包括与养老护理相关的职业道德、基础知识、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安宁服务、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照护评估、质量管理及培训指导等内容。实践技能培训主要包括与养老护理相关的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照护评估、失智照护、安宁服务、质量管理、风险应对及培训指导的技术要点。

  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针对参加五级考试的未取得小学毕业证书的人员,必要时可采用口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取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用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他级别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