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工信部获悉,为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险新模式落地应用,工信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
据悉,结合我国网络安全保险发展实际,试点内容包括面向电信和互联网、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重点行业的企业类保险和网络安全产品、信息技术产品,以及网络安全服务类保险。
企业类保险以企业法人为被保险方,主要保障网络安全事件对其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赔偿责任。以电信和互联网企业类保险为例,面向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云服务提供商等电信和互联网企业,针对服务器、网站、平台等因网络攻击或内部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平台服务中断、数据被恶意篡改利用等风险场景,主要承保营业中断损失、数据资产重置费用、第三方索赔损失、应急处置费用等。
产品服务类保险以产品服务的购买方为保障对象,主要保障因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赔偿责任。例如,网络安全产品类保险,主要承保网络安全产品在提供或运维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财产损失和第三方责任,主要保障因网络安全事件所产生的应急处置费用、营业中断等第一方损失或由于数据泄露等导致的第三方索赔损失,为网络安全产品增信。网络安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防泄漏、防勒索软件、终端检测响应等。
通过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可以完善网络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险流程机制,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同时,创新一批网络安全保险产品,培育一批优质网络安全保险机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网络安全保险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