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司法部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支付机构落实好《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同时,还将抓紧制定《条例》实施细则,做好非银行支付领域现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清理等工作。
今年11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支付产业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边界,赋予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权力,有力夯实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法治基础,标志着支付行业发展进入崭新阶段。”张青松说。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赵一帆 摄)图片来源:国新网
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我国共有185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当前,非银行支付机构年交易量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电子支付业务总量的约8成和1成,服务超10亿个人和数千万商户。
张青松介绍,支付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和民生需求方面一直发挥着基础性作用。经过数十年发展,我国已经建立了以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为中心,商业银行、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广泛覆盖、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体系。支付服务过去以商业银行为主,随着非银行支付服务的快速发展,逐渐呈现出商业银行提供大额、对公支付服务为主,支付机构聚焦小额、便民支付服务,二者既有竞争、也有分工合作的新格局。
张青松表示,《条例》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出台的金融领域首部行政法规,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推动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