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共同印发的《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当天下午,国家数据局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对《指导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
“城市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的单元,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综合载体,是反映数字中国建设成效的重要窗口。”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荣辉在发布会上表示,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智慧化发展,是面向未来构筑城市竞争新优势的关键之举,也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充分发挥数据的创新引擎作用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
“全域数字化转型就是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全面提升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以数据融通、开发利用,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运行全过程,整体性重塑智慧城市技术架构、系统性变革城市管理流程、一体化推动产城深度融合,推动现代化城市高质量发展,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在城市全面落地。”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司长吴晓宁解释说。
吴晓宁谈道,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在整体性重塑智慧城市技术架构方面,要完善统一规划、统一架构、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的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体系,探索建立共性组件、模块等共享协作机制,加强平台功能整合、协同发展、应用赋能。
注重城市全要素、全过程转型
“《指导意见》围绕总体要求、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以及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着力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陈荣辉表示。
陈荣辉介绍,关于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指导意见》在建立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培育壮大城市数字经济、促进新型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城市精准精细治理、丰富普惠数字公共服务、优化绿色智慧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等7个领域,部署了具体转型任务。
此外,在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了两大转型基础,即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在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了3方面任务,即通过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创新运营运维模式、推动数字化协同发展,确保城市数字化转型行稳致远。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提出,推进适数化制度创新,鼓励城市开展管理服务手段、管理服务模式、管理服务理念的适数化变革。
“我们认为适数化改革就是要消除阻碍城市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制度藩篱和堵点卡点,主动对不适应城市数字化转型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变革重塑,推动跨领域、跨部门业务流程再造、规则重构、制度创新。”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副司长陆冬森解读说,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在强调以数字生产力赋能城市发展的同时,也要推动适应数字生产力的相关组织、流程、机制等生产关系优化调整,是数字时代城市全要素、全过程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