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然生态监管 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
发布时间:2021-10-15 01:25:56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张修玉 关晓彤  点击:8856次

◆张修玉 关晓彤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近日在中国昆明举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已成为各国政府与民众的共识。在实践层面,笔者认为,应从加强自然生态监管入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明确自然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目标。到2025年,初步形成生态保护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全国生态监测网络,初步形成与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相匹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体系。到2035年,形成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化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

根据地理单元特征和生态保护监管需求,加快构建和完善陆海统筹、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的生物多样性监测监管网络,基本覆盖典型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水体。推动部门监测站点资源共享,推进环境监测站点向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站点改造升级,增设新的生态监测站点和生态监测样地。积极探索开展相关生态脆弱区与陆海统筹区生物多样性监测监管。

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从宏观到微观尺度的多层次生物多样性评估体系,全面掌握生物多样性状况变化及趋势。比如,有规律地开展生态状况遥感调查评估、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状况遥感调查评估、国家公园人类活动遥感监测评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评估等。

实行最严格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出台监管办法,加强对自然保护地设立、晋(降)级、调整、整合和退出的监管,定期公布自然保护地生物科技状况。强化对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和重点区域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检查。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和监管指标体系。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监测预警,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

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标准体系,提升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管能力。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履约工作合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聚焦典型生态系统、重点物种、重要生物遗传资源开展研究。探索建设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减贫等试点。

加强生物多样性破坏问题监督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工作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完善生物多样性监督执法制度,扎实推进综合管理能力建设,通过先进技术对湿地、林地、草地、自然岸线等区域的开矿、修路、筑坝、围填海、采砂、炸礁等行为加强监督。全方位建立健全森林草地、河流湖泊与海洋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管体系。

作者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