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1日讯 (记者 王嘉浩) 据信用中国(宁夏)消息,日前,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宋新庄煤矿,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被吴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罚款15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宋新庄煤矿一期矿井水储水池西侧坝体底部有矿井水外渗,外渗区域未采取防渗措施,致使渗水汇集为自然沟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九)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适用标准》。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其进行罚款壹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吴环罚字[2022]41号。
资料显示,宋新庄煤矿成立于2018年,位于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冯记沟乡汪水塘村,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