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环境科技伦理困境要收好心、守好责、办好事
发布时间:2023-10-18 12:20:5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admin  点击:7983次

  编者按

  10月8日,由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审查办法》)正式公布,意在规范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的伦理审查工作,强化科技伦理风险防控,促进负责任创新。《审查办法》明确了应被纳入科技伦理审查范畴的科技活动,其中包括“不直接涉及人或实验动物,但可能在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秩序、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带来伦理风险挑战的科技活动”。此外,“对人类生命健康、价值理念、生态环境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新物种合成研究”被列入“需要开展伦理审查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本版特邀请专家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评论。

  ◆冯丹阳

  伦理学讨论的是人类行动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我们常说的环境伦理和科技伦理,分别是研究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伦理关系,和研究科技创新活动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环境科技伦理可以理解为探讨科技发展中的环境伦理问题或者从环境保护视角看待科技伦理问题。归根结底是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对此,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一体现时代精神的智慧理论有着精辟阐释——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

  传统环境伦理存在着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就人与自然生态孰轻孰重展开了探讨,但实际上人与自然并不是一种主从关系,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生命共同体。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我们不仅要考虑整个地球生命共同体,还要考虑当前和未来的关系,在不损害后代人利益的前提下,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走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生态环境的变迁决定着文明的兴衰。楼兰古城因屯垦开荒、盲目灌溉导致孔雀河改道而衰落;西北地区沙漠的蔓延,湮没了盛极一时的丝绸之路。科技革命以来人类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但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排放带来的生态平衡失调、环境生境破坏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加速融合产生的科技伦理“双刃剑”问题接踵而来。比如,乱砍滥伐、对自然资源无节制的索取导致资源枯竭;日本工业企业随意排放的废气、废水造成了严重损害当地居民健康的公害病;城市居民生活方式不合理导致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垃圾围城;转基因作物对野生植物的生存和适应能力以及生态系统本身带来长期影响,也带来民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焦虑;发达国家把有害废弃物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日本不顾他国反对将福岛核污染水直排入海,导致了环境风险问题转嫁;虚假信息破坏互联网信息生态,人工智能、合成生物学以及备受关注的脑机交互技术等新兴技术带来对个人隐私和健康的负面影响。

  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爱因斯坦曾经告诫青年科研人员,只懂得应用科学是不够的,要保证我们的科学成果能够造福人类,而非遗患社会。《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强调科技活动应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科技工作者面对环境科技伦理困境要收好心、守好责、办好事。

  一是要遵守科技活动的伦理规范,坚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发展的理念,强化资源节约利用、清洁生产、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生态观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的系统观,树立良好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二是正确面对社会伦理争论,坚持“科技理性”与“生态理性”并重的立场,做坚定的生态环境守护者和负责任的环保科技传播者。三是推动科技活动向善,守住科技创新的安全底线,对人民的生命健康负责,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坚持全球环境正义,强调环境权利和社会责任,促进环境的公平和公正,确保地球生命共同体利益惠及全人类。

  作者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