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新规有哪些亮点?
发布时间:2023-10-30 12:24:4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admin  点击:4349次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印发的《河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近日开始实施,其中不乏亮点。比如,对生活垃圾处理实施定额与按量计费结合模式收费,建立差别化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明确未分类的混合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明显高于分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等。

  国家发改委曾提出,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推行非居民餐厨垃圾计量收费。河北省此次制定这些内容有何考量,将达到何种效果?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计量收费体现产生者付费原则

  《管理办法》提到对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办法,采取按量与定额计费相结合的收费形式。

  天津市西青区零萌公益发展中心政策研究员谢新源表示:“定额计费征收简便,却是权宜之计。对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逐步建立计量收费机制,则有利于减少餐饮浪费,体现公平和污染者付费原则。”

  不仅如此,“对非居民厨余垃圾逐步推行计量收费,还有助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减量潜力非常大。”安徽省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环境研究员李嘉诚告诉记者。

  在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教授杜欢政看来,垃圾收费有助于培养居民的污染者付费意识,破解单一定额收费模式下回收企业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引导更多企业参与提供环境卫生服务。

  差别化收费可提升垃圾分类积极性

  《管理办法》还提到,建立差别化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未分类的混合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明显高于分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对生活垃圾按照规定分类、回收和就地达标处理的,可减收一定比例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这些政策导向有何积极作用?

  “差别化的收费主要为了提高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减少前端分类成本,提升末端回收再生效益。”杜欢政告诉记者。

  在调研中,专家还发现个别地方有对生活垃圾处理费率分类设计欠考虑,从而导致垃圾分类积极性不高的反例。比如,调高非居民厨余垃圾的收费价格,甚至梯级收费。“这样会导致非居民单位垃圾产生者把厨余混到其他垃圾里,同样会损害居民垃圾分类积极性。”谢新源表示。

  “以河北为例,垃圾焚烧处置占比超过90%,建立差别化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后,实现了干湿分离,垃圾焚烧的单位成本会下降。”李嘉诚补充道。

  此外,记者也关注到《管理办法》明确,逐步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对于实际产生量低于定额标准的执行较低价格,高于定额标准的实行加价,但是要合理确定定额和分档加价幅度,拉大价格级差。

  对此,杜欢政认为,这有助于践行“污染谁产生谁负责”的公平原则,也有助于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同时,对于推动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有利,并可推动整体社会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完善,倒逼政府提升治理水平。

  先行试点、细化标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计量收费机制好处多多,但也有不少人担忧按量收费是否会增加人员征收难度与成本。

  对此,杜欢政建议,可以在较发达地区尝试利用社区配套设施将垃圾处理费附征于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性收费;政府也可以鼓励企业加入,积极出台系列优惠措施,吸引投资,建立智能化收费系统。

  目前,对生活垃圾处理采取计量收费主要针对非居民单位,那么,对于居民,后续是否也会采用计量收费?

  “直接对居民按户计量收费,难度较大,建议可先以小区为单位进行试点,但前提是建立计量制度细则,并要强化管理能力,才更好推行。”谢新源告诉记者。

  “另一个建议是,对居民小区实行单独分出的纯厨余垃圾暂不收费、混合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并设置合适的混合垃圾费率。”谢新源补充道。

  为使各地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更好落地实施,杜欢政建议细化收费标准,政府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出台系列垃圾处理产业化法规政策及优惠措施吸引投资。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持续提高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意识和环保参与度。此外,建立垃圾收费监督机制和强有力的执法制度也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