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0日讯 11月30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据发布会消息,目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已经国务院相关部门复核,《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修订)》已经司法部部务会审议,拟提请国务院常委会审议。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介绍,2023年以来,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其中包括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海洋环境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制修订工作;《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修订)》列入国务院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相关制修订工作进展顺利;《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订施行;完成《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等5项部门规章的制修订等。
赵柯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制修订,全力推动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加强“顶层设计”把关,强化法治保障。
另外,在生态环境标准工作方面,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2873项,其中现行有效标准2351项;累计依法备案地方标准352项,其中现行有效标准249项。现行固定源、移动源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达到56项、20项;有效的标准中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65项。水、气、声、辐射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不断完善,支撑排污许可等重大改革的标准体系创立发展。
赵柯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健康工作。继续开展重点基础标准制修订,尤其是加快制修订生态保护监管、新污染物治理、碳排放核算和交易等方面标准规范,并增强标准体系协调性。继续完善生态环境基准管理和技术体系。深入探索环境健康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