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虐待动物 立法需要形成生态文明共识
发布时间:2024-03-13 16:52:21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admin  点击:1704次

  今年全国两会,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赵皖平此次带来了《关于建立动物检察机制织密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的建议》。他呼吁严厉制裁滥杀、滥捕、虐待动物行为,多学科联动生命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动物保护意识,使孩子们从小树立尊重和保护生命的意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除了传统的保护野生动物、饲养经济动物、实验动物等产生有形价值的动物之外,以猫狗为代表的伴侣动物也大量进入我们生活。随之也产生了很多矛盾和观点的冲突对立。特别在是否需要立法保护以宠物为代表的家养动物,如何平衡文明养宠和不养宠物人群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存在一定争议。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类对动物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同理心和道德修养。一个人如果能仁慈对待脆弱的生命,就更容易对其他人表现出友善和同情;反之,虐待动物则说明其缺乏同理心,更有可能转化为伤害弱小的反社会行为。虐待动物实际上是心理疾病的一种表征,如果任其发展,将给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带来难以逆转的创伤。一些案例显示,部分重大犯罪分子如连环杀手在青少年时期就有严重虐待动物的前科,如果对年轻人身上的心理健康预警信号视而不见,将给社会带来难以预估的危害。

  除了危及个体心理健康外,虐待动物也会在社会层面造成不良影响。比如,在某些非法斗狗、斗鸡场所,组织者和观众对待动物的残暴手段,已然成为一种令人担忧的“亚文化”。在一些网络“小圈子”里,某些人聚集分享虐待动物视频并以此为乐,也令人不寒而栗。

  此外,虐待动物也是一种对生态环境的“害”。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我们与其他物种同在一个相互依存、命运与共的生态系统之中。现代生态学的观点认为,人类应当从生态系统的视角去看待世界,以生态伦理原则约束自身行为。虐待动物恰恰暴露出一种对生命的蔑视和独断偏执。

  我国在动物保护工作上起步较晚,现有法律主要针对野生动物的物种保育和其生存环境的维护,而对其他饲养动物的保护措施比较薄弱。缺少立法的有力支撑,难以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在这一背景下,我们首先科学普及正确的养宠观念,约束和规范宠物饲养行为。应该通过科普和宣传教育,让社会大众认识到,非法饲养野生动物为宠物,高密度囤积动物,肆意遗弃,错误投喂流浪动物等行为,也是对动物的虐待,同时应该有相应制止和处罚措施。我们需要在全社会达成一种科学对待动物,对待自然生态的共识,而不是狭隘地只保护特定动物。

  其次,正如赵皖平所言,亟须尽快出台动物保护法,从根本上禁止和惩治各种虐待行为。也要加大法律宣传和生命教育力度,从学校抓起,培养公众特别是年轻一代尊重生命的意识。还应强化执法机制,让检察机关、公安、城管等部门形成合力,同时明确网络平台的道德和法律义务,遏制虐杀虐害动物行为的传播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