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集采中选结果明起落地北京
发布时间:2023-10-30 12:59:42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admin  点击:3982次

本报讯(记者 解丽)明日起,第二批全国中成药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北京,68个品规药品中选,中选品种价格平均降幅49.36%。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中选产品剂型规格齐全,涵盖15个类别,可有效满足患者临床用药需求。

北京市医保局近日发布《关于执行2023年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中选结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10月31日起,本市医疗机构全面执行第二批中成药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据了解,第二批中成药集采由湖北省牵头,本市等30省(区、市)组成全国性采购联盟,开展中成药及相关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此前,根据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报价代表品相关数据》,申报药品的中选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多款药品价格降幅达九成以上,如香丹注射液降幅超98%、藤黄健骨丸降幅超95%等。

本次集采中选产品剂型规格齐全,当前临床使用的主流产品基本中选,可有效满足患者临床用药需求。中选药品涵盖复方斑蝥、复方血栓通、冠心宁、华蟾素、接骨七厘、乐脉、脉管复康、脑安、藤黄健骨、香丹、心可舒、醒脑静、鸦胆子油、银杏达莫、振源15个类别。

本次集采周期为2年,视情况可延长1年,要求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管理有关要求参加。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集采中选药品供应清单产品实行统一挂网、统一调价、带量采购。可登录北京市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查询中选药品供应清单。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应切实落实履约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建立承担约定采购任务中选产品及时进院并优先使用制度;按要求签订采购协议,通过招采子系统实时掌握约定采购量完成进度、中选产品采购数量占比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自查自纠,严格按协议约定完成约定采购量,完成协议采购量后仍应优先合理使用中选产品;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结清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生产、经营企业应提前做好相关产品的排产与备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靠,及时满足医疗机构中选药品采购需求;对于超出约定采购量部分,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协议期届满。中选企业因不能及时足量供应或因质量问题等被取消中选资格时,医疗机构可选择同采购组其他企业的中选药品,优先选取日均治疗费用较低的中选药品。对无法正常履行产供职责的中选企业,本市医保部门将视情节,采取约谈、平台提示、核减本市任务量、纳入招采信用评价失信行为等措施予以处理,并同步上报国家医保局和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

纳入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或因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导致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协议采购量完成情况可按同采购组中选药品使用占比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