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印发通知,2022年5月21日至7月20日,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最高亏损额补贴标准上限为每小时2.4万元。
通知明确,原则上当每周内日均国内客运航班量低于或等于4500班(保持安全运行最低飞行航班数)时,启动财政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补助65%、70%、80%,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地方财政分别承担35%、30%、20%。
国内运输航空公司执飞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内客运航班,纳入资金支持范围。
一是国内客运航班,不含港澳台航班、承担重大紧急运输任务的航班、调机、公务机等。
二是实际运行的每周内日均国内客运航班量未超过保持安全运行最低飞行航班数。经停航班按每条航段起飞港分别核算。
三是每周每条航段平均客座率未超过75%。多家运输航空公司共飞同一航段,按各公司该航段周平均客座率计算。
四是航班实际收入无法覆盖变动成本。
通知强调,国内运输航空公司要从保障航空安全大局出发,真正将补贴资金用于提升安全服务能力,弥补航班运行亏损。坚决杜绝为争取补贴资金随意调整航班、恶意低价竞争甚至骗补等行为,不得将补贴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等与国内客运航班运行无关的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