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发布《关于调整国际客运航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8日起,所有未列入“第5期”航班计划的外国航空公司,可在本公司经营许可范围内,选择1个具备接收能力的口岸城市,每周运营1班国际客运航线航班。同时,从8日起,实施航班奖励和熔断措施。
《通知》指出,目前已被列入民航局3月12日官网发布的“国际航班信息发布(第5期)”航班计划的中外航空公司,可继续按照“五个一”原则执行航班飞行任务:即往返中国的国际客运航班,国内每家航空公司经营至任一国家的航线只能保留1条,每条航线每周运营班次不得超过1班;外国每家航空公司经营至我国的航线只能保留1条,每周运营班次不得超过1班。上述航线航班可在本公司经营许可范围内调整境内外航点。
同时,从8日起,所有未被列入“第5期”航班计划的外国航空公司,可在本公司经营许可范围内,选择1个具备接收能力的口岸城市,每周运营1班国际客运航班。各航空公司由于受疫情影响,调减航班涉及的航线经营许可和起降时刻继续予以保留。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明确提出,从8日起,实施航班奖励和熔断措施。奖励措施为,航空公司同一航线航班,入境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旅客人数连续3周为零的,可在航线经营许可规定的航班量范围内增加每周1班,最多达到每周2班。熔断措施为,航空公司同一航线航班,入境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旅客人数达到5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1周;达到10个的,暂停该公司该航线运行4周。
此外,《通知》指出,在风险可控并具备接收保障能力的前提下,“可适度增加部分具备条件国家的航班增幅”主要包括四种情况:一是迄今向我输入病例较少且同我经贸往来密切的国家;二是综合考虑我海外公民较多、刚性回国需求强烈的国家;三是满足远端防控措施,可有效降低前端疫情输入风险的国家;四是境内外有复工复产需要、已同我国建立“快捷通道”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