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交通大数据管理和使用 赋能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发布时间:2024-07-31 16:49:48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admin  点击:1884次

  新质生产力的本质特征源自其“新”与“质”,主要表现为:要素构成新、产业载体新、发展动能新。伴随着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交通运输行业最显著的变化是新型交通的快速发展。

  所谓新型交通是将先进的信息技术、数据通讯传输技术、电子传感技术、控制技术及计算机技术等有效地集成运用于整个交通管理系统而建立的一种在大范围内、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交通形态,其特点是智能化、高效化、低碳化,表现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等鲜明的新质生产力特征,已经成为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最为关键和重要的领域,新型交通的重要性还在于其能够持续不断地产生海量交通大数据,这是新质生产力视角下极其重要的生产要素。管好和用好交通大数据对交通运输产业本身乃至对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也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交通大数据赋能交通新质生产力

  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新型交通的特点是数字化,是当前和未来十分关键的发展领域。新型交通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拥有广泛的北斗导航、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区块链和超级计算应用场景,具有“广泛连接、紧密协同、个性化服务”特征,是实现“数实融合”的关键领域,也是促进数字新基建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预计“十四五”末期我国新型交通产业年市场规模将超过2600亿元,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作为新型交通的重要衍生品,交通大数据已经成为影响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之一。

  新型交通作为数字经济的基础性支撑,能够助力稳投资、扩内需和增就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交通与汽车、电子、软件等产业深度融合,能够形成跨界发展、共创共享的新型交通产业,产生强大的新质生产力,推动数字经济迈上新台阶,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而交通大数据作为数字经济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将为数字经济以及宏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动能和实际收益。

  数据已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之后第五大生产要素,也是赋能经济增长的新质生产力。交通大数据是新技术不断应用、交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产物,是新型交通快速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新质生产力视角下交通运输产业关键的生产要素。创新性的管理和使用交通大数据是新现象,也是新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方面不断探索,揭示交通大数据的内在特质和潜在价值,管好和用好这一新质生产力要素。

  一是“数据壁垒”“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目前,交通运输行业仍然存在区域间、部门间数据相互独立甚至相互割据的现象,如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不同交通方式,缺乏交通数据的常态化交流机制,“信息孤岛”现象比较突出,导致不同交通工具间,特别是高质量发展多式联运缺乏足够的数据支撑;另外,平台企业每日都生成大量居民出行数据,目前,这些数据基本上为企业“独享”,没有产生其应有的价值。这些现象客观上导致交通大数据的壁垒现象,甚至是对交通大数据的相对垄断。

  二是尚未形成数据管理和使用的制度细则。新型交通将持续产生海量交通数据,这些数据具有多源、异构、海量等特征,作为交通新质生产力的一个关键要素,如何有效管理和使用,既缺乏经验,也缺乏相应的制度和规则。另外,作为一种特殊且重要的生产要素,交通大数据如果进行交易也需要具备相应的监管体系和制度,但目前,上述规则和制度都还没有建立和形成。

  构建制度规则释放数据价值

  赋能交通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一,挖掘数据潜在价值,提升数据要素边际贡献率。新质生产力以数据和知识为主要生产要素,因此,交通大数据是交通运输产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构成要素,内涵丰富、潜在价值巨大。应当采取各种技术和管理手段,加强对交通大数据的深度处理,提取隐藏在数据中的重要价值和信息,挖掘其潜在的经济价值。创新交通大数据的管理和使用能够为交通行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源支持,促进对数据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深度开发,使交通运输的产业价值充分外延,所创造的边际贡献不断增大。

  第二,破除数据垄断现象,释放交通数据整体价值。打破数据垄断是交通运输行业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应当研究判定交通大数据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破除交通大数据可能存在的垄断现象,加强数据的交流融合,提升数据的综合价值。目前,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不同运输方式的数据交流与共享还存在很大空间,建立区域、行业、部门间的数据交流机制,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协调融合发展至关重要。在服务城市居民出行方面,平台企业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不断产生的居民出行等方面的数据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应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实现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数据常态化交流,保障规划“一张图”,运营“一张表”,出行“一张票”等愿景。制定规则,加强对平台企业居民出行等方面数据的管理,鼓励其合理开放和利用。

  第三,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细化数据交易规则。交通数据数量大、形式多样,涉及经济社会多领域、多部门、多场景,应当根据数据的属性、内质以及对应的个人隐私、保密程度等情况建立基于分级分类的数据管理制度,并根据数据访问控制、泄露溯源、监测预警与数据脱敏等关键技术,研发适用于交通大数据特征的技术模型和平台工具,依据相关制度和规则对数据进行管理和使用。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交通数据的资产化是一个必然趋势,应当积极推进交通数据的确权和入表,研究出台交通大数据交易细则,明确规定哪些数据能够交易,哪些数据不能交易,建立与之相应的监管体系,加强交通大数据使用的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