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要实施新能源倍增工程,到2025年力争可再生能源占全部电源装机比重达到45%左右。
在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方面,文件指出将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加速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进程,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打造风能、光伏、氢能、储能“四大产业集群”,推动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实施新能源倍增工程,到2025年力争可再生能源占全部电源装机比重达到45%左右。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并实现稳中有降。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达到18%,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75%以下。
实施终端清洁化替代。继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到2025年,城镇清洁取暖率达93%以上。重点对火电、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铜铅锌、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到2025年,力争改造后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强度达到国家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