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出口“堵点”亟待疏通
发布时间:2020-06-01 12:35:00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王雪梅  点击:252次

作者:渠沛然 

相关研究机构数据显示,目前国内炼厂开工率企稳回升,成品油供应量明显增加。与此同时,主营炼厂5月减少出口100万吨。在此情况下,高开工率带来的供大于求的现状或继续施压我国成品油市场。

  据了解,随着国内成品油供需矛盾进一步激化,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讨论放开成品油进出口权,取消对国营贸易进口量的限制,逐渐放开非国营进口渠道,但不放开进口经营权。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王能全在日前举行的石油流通行业视频论坛会上表示,成品油出口面临诸多问题,未来应逐步打破石油进出口国营贸易与非国营贸易的政策界限,适时放开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出口的品种限制。同时增加出口配额数量,恢复独立炼厂出口配额,适时缓解供需矛盾。

  出口 “三不”问题有待改善

  近年来,我国成品油进口配额和允许量不断增加,具备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企业从加入WTO之初的7家发展至现在的300多家。

  然而,作为缓解供需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的成品油出口存在配额发放不足不公平和机制不灵活的“三不”问题,有效打通出口这些“堵点”十分必要。

  一方面,2016年共有12家独立炼厂获得成品油出口配额共计84.5万吨,仅占成品油出口配额总量的1.8%。2017年至今仅向独立炼厂开放1年的成品油出口已暂停。“我国目前每年下发的成品油出口配额数量无法满足出口需求,独立炼厂仍然面临出口政策‘天花板’,导致炼油行业出现产品结构性过剩矛盾。”王能全说。

  虽然恒力石化及浙江石化相继投产,油品产出量大大增加,为赢得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两大公司申请增加配额,以便应对后期市场供应过剩问题,但从今年的出口配额来看依旧没有两大民企的身影。

  另一方面,成品油出口配额发放机制不够灵活。

  据了解,目前,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每年分批次下发当年的成品油出口配额,由于审批流程较长,下发配额难以根据市场变化快速调整。

  监管和信用体系待完善

  在成品油出口管理方面,则存在海关对进出口环节的监管手续繁琐和进出口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不完善两方面问题。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受制于现有监管方式,不允许原油边卸货边向厂内转输或者边卸货边加工。因此,企业必须保持较高库存,财务成本大幅提升。海关只有收到监管区域发送的运抵报告时,方可进行放行操作,当前成品油码头已不足以满足海关监管区域的要求,将会影响很多炼油企业的出口业务。

  “可以理解政府对加强监管的具体要求,但监管导致成本和经营问题时则需要及时解决,以提升效率。”王能全说。

  同时,企业基础信息及数据整合程度不高,企业动态信息监控及经营风险预警方面有所欠缺。

  据悉,由于各关区指定的规范文件存在差异,实际执法方式和要求不尽相同,企业应享受的便捷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海关、商检、边防、港务等各通关环节涉及不同管理部门,跨部门协调难度较大,影响企业通关效率。未来,应加强海关与企业的沟通交流,主动探寻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优化通关环境、促进贸易便利。

  多措并举力推改革

  对于我国石油进出口管理体制改革建议,王能全建议多措并举有序改革。

  比如,可实行“原油广进口与成品油宽出口”战略,力争对全球石油市场形成进口与出口的利益捆绑。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庞广廉也表示,还可以考虑通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成品油的机会,力争构建成品油贸易用人民币结算的“油品人民币”体系。

 

  “最重要是应逐步打破石油进出口国营贸易与非国营贸易的政策界限,适时放开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出口的品种限制和出口资质,严格进出口贸易资质管理,实施统一的准入标准。”王能全说。

  与会专家表示,科学推进消费税等税收改革、改进原油成品油进出口监管模式和减轻企业税负和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及石油期货市场建设也应同步进行。

  “逐步取消一般贸易出口环节所征收的消费税等其他税费,实现成品油免税自由出口。成品油定价应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缩短成品油调价周期,最终实现国内与国际油品价格完全接轨。”王能全说。

  此外,可对原油进口环节中各炼油企业实施区别化监管,将成品油出口环节中企业的自有储罐纳入监管区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海关、出口码头数据共享,海关可以对出口企业成品油储罐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建立市场应急预警机制建设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运输网,提升物流效率;继续推进石油期货市场建设,为形成开放的石油市场体系创造良好条件;形成由企业、政府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健全市场供求失衡时的快速反应预案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