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启动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以来,全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已淘汰落后煤矿4000余处。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2020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要求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动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确保各地区在“十三五”收官之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防止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
随着产能结构不断优化,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竞争秩序得到规范,安全环保形势进一步好转,煤炭行业效益显著提升。“要巩固来之不易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坚决防止已经退出的产能死灰复燃。”多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工作要点》强调,对去产能煤矿全面实施“回头看”,已退出煤矿要严格按照标准关闭到位,并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2018年,煤炭行业已提前两年完成8亿吨去产能目标,对尚未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任务的地区,《工作要点》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除完成去产能数量外,今年工作仍强调结构性去产能,要求综合施策,提高职工安置质量,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依法依规推进资产债务处置;并加快推进改革重组、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推动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加快推进兼并重组方面,《工作要点》支持煤炭企业建设坑口电厂、发电企业建设煤矿,鼓励通过一体化运营、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发展煤电联营,促进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
根据要求,在加快退出低效无效产能和落后产能的同时,需进一步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安排,实现供需动态平衡。为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点》还提出“以产业延伸、更新和多元化发展为路径,充分利用去产能分流职工和资源资产,因地制宜实施转产转型,逐步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新旧发展动能有序转换。”
加快退出环保不达标煤矿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30万吨/年以下煤矿仍有1700多处。为系统性优产能,今年将继续坚持上大压小,增优汰劣思路,深化“僵尸企业”处置,分类处置30万吨以下煤矿,加快退出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煤矿;同时,强调培养发展优质先进产能。
“一方面我国落后产能数量仍较大,部分灾害严重、与保护区重叠煤矿有待分类处置;另一方面,为保障煤矿生产接续和安全稳定供应,还需要扩大优质增量供给,促进供需动态平衡。因此,要强调上大压小,增优汰劣。”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
针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工作要点》明确,对于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低效、无效煤炭行业企业,依法及时出清。对此,北京能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晓平认为:“今年去产能工作更重视对‘僵尸企业’的处置,并要求加快在建煤矿手续办理和工程建设进度,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的体现。”
《工作要点》强调,对30万吨/年以下煤矿,要结合本地区煤炭供需形势和资源运力情况,加快落实已制定的实施方案,按照严格执法关闭一批、实施产能置换退出一批、升级改造提升一批的要求,加快退出低效无效产能。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建设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煤炭供给体系也是今年去产能工作的重点。”记者注意到,今年去产能工作强调煤炭“开发、生产、运输、利用”四个清洁,将严格限制高硫高灰高砷煤项目开发,因地制宜推广绿色开采技术和智能化开采技术,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严格执行商品煤质量标准。
人员债务处置仍是难题
“随着去产能不断深入,生产加速向资源优势地区集中,晋陕蒙产量占70%以上,平衡煤炭供需难度加大,需持续增强能源供应保障和应急调控能力。”上述资深人士表示。
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战略院副院长任世华分析认为,今年去产能工作强调“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由产能本身拓展到煤炭整个供应链,重视系统效率;同时强调“增强能源保障和应急调控能力”,体现对煤炭作为能源稳定器和压舱石的要求,煤炭产能不仅要满足正常情况下的能源需求,也要为应急情况下弥补其他能源不足做好储备。
《工作要点》还要求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对产能置换、中长期合同制度、诚信体系建设等内容作出安排。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亮直言,去产能工作仍面临不少难题。“近期煤价上涨,煤矿退出的阻力较大,地方政府推行意愿可能不强。而且部分地区如云贵川和南方区域小煤矿是煤炭供需平衡的重要保障,属兜底作用,关闭后可能导致供需缺口较大。”
另外,徐亮指出,退出小煤矿数量较多,面临人员安置和债务处置的难题,如人员转岗转业和下岗安置给煤炭企业增加很多负担,中央贴补和地方财政又难以支撑等。就资产债务处置,上述资深人士也表示,尽管国家部门已出台政策,但各方难以就资产剥离、统借统贷、集团担保等问题达成一致,金融机构参与债转股的积极性也不高。
对此,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若能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去产能过程会比较顺畅,否则容易拖拖拉拉。此外,他还强调,要因地制宜,避免去产能“一刀切”。李晓平还指出,人员、债务处置进入“深水区”,需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