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滩水电站
文丨本报记者 朱妍 贾科华
日前,记者从多个消息渠道获悉,《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白鹤滩电站消纳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能综函电力【2020】65号)(下称“65号文”)已于4月30日下发。该文件对于重庆、四川两地在《关于恳请支持白鹤滩水电站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消纳的请示》(渝发改能源【2020】193号)、《关于四川省水电外送方式有关情况的汇报》中提出的希望国家能源局“协调支持白鹤滩水电站在川渝电网消纳”的诉求,作出了如下回复:“为确保国家利益最大化,兼顾各方诉求,乌东德、白鹤滩电站枯水期在云南、四川各留存100亿千瓦时电量,其中云南留存电量包括乌东德电站60亿千瓦时及通过置换方式留存的白鹤滩电站40亿千瓦时,其余电量按原规划方案外送东部地区消纳。请四川省、云南省会同三峡集团研究具体落实方案。”行业主管部门的这一答复标志着“白鹤滩水电站外送方案”在经历一波三折之后,终于得以敲定。
白鹤滩水电站装机1600万千瓦,建成后将成为装机容量仅次于三峡电站的世界第二大水电站,电站年均发电量预计为625.21亿千瓦时,全部机组将于2022年投产发电。乌东德水电站装机1020万千瓦,是世界第七大水电站,年均发电量预计为389.1亿千瓦时,全部机组将于2021年投产发电。两座电站年均发电量合计超1000亿千瓦时。四川、云南共计200亿千瓦时的留存电量相当于两座电站总发电量的20%。
根据国家能源局2018年9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一批输变电重点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满足白鹤滩水电站电力外送需要,规划两条±800千伏、输电能力800万千瓦的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一条落点江苏苏锡地区,一条落点浙江。根据《通知》,上述两条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本该于2019年核准开工,但时至今日仍未能获得核准,让投产日期日益临近的电站蒙上了“弃水”隐忧。
据了解,外送线路之所以迟迟无法获批,主要是因为白鹤滩水电站遭遇了多地“争抢”——虽然国家规划已明确要将电力外送江苏、浙江,但四川、重庆、云南、湖北等地近期纷纷提出分得白鹤滩水电站电力的想法。其中,四川、重庆以“为适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发展需要以及推进川渝电网一体化发展的实际,根据电力优先在区域内平衡、减少跨区域大规模长距离输电的原则”为由,希望白鹤滩水电站全部留在川渝消纳,云南则以白鹤滩水电站位于两省界河为由,希望分得电力300万千瓦。多地“争抢”使得原本明朗的外送线路落点和电力分配方案变得扑朔迷离,随即导致线路核准工作一拖再拖。
另据介绍,四川、云南在金沙江下游的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4座巨型水电站中均各自占有15%的股份,并均享有留存枯水期15%电量的权利,即各水电站30%的枯水期电量将留在四川、云南消纳。“65号文”提出的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合计200亿千瓦时留存电量,与两座电站枯水期30%的电量数值相当。从这一层面讲,“65号文”的发布,标志着四川、云南、重庆的诉求均未获满足,原有电力外送方案总体上并未因此受到影响。
在此背景下,“65号文”对白鹤滩外送特高压直流线路的核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四川省发改委积极支持白鹤滩电站外送直流工程前期工作,尽快出具相关支持性文件,为直流工程早日核准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同时,“65号文”还要求四川省发改委加紧履行白鹤滩水电站投产过渡期送出工程核准手续,督促电网企业加快工程建设,统筹优化电网运行方式,确保白鹤滩水电站2021年投产机组不发生“弃水”。
但“65号文”的出台并未意味着事情的结束。据消息人士透露,5月份全国两会结束之后,四川省能源主管部门再次与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就“白鹤滩水电站在川渝电网消纳”一事进行了沟通,以期留存更多电力在川渝。
另据介绍,白鹤滩水电站业主三峡集团最近也提出了新方案——即通过增加三峡电站向湖北、重庆的电量供应,规模为数十亿千瓦时,以换取二者不再谋求白鹤滩的电量。记者已就此向三峡集团发去采访函,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回复。
对于此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