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1日讯(记者 魏金金)10日,文旅部公布《2021年度全国旅行社统计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2021年度全国旅行社国内旅游组织7857.58万人次、19572.98万人天,接待9291.13万人次、19993.66万人天。2021年度旅行社国内旅游组织人次排名前十位的地区由高到低依次为浙江、江苏、广东、湖南、重庆、上海、湖北、北京、江西、福建。
据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旅行社总数为42432家(按2021年第四季度旅行社数量计算),比2020年增长4.30%。除黑龙江、云南旅行社数量减少,吉林、西藏旅行社数量不变外,其余28个地区旅行社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海南、新疆、湖南、甘肃、宁夏等5个地区增幅均在10%以上,其中海南增幅最大为17.17%。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山东等5个地区旅行社数量超过2000家,数量最多的广东为3592家。此外,西藏、宁夏和兵团3个地区旅行社数量少于500家,分别为310家、191家和167家。
根据报告,2021年度全国旅行社资产总计为2249.16亿元,其中负债总计1886.7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计362.45亿元。2021年资产总计较2020年有所增长,主要是部分企业集团内部通过企业关联交易、资产划拨、文旅集团并购重组等方式,将部分资产注入旅行社业务版块,使旅行社资产出现增长。
报告指出,2021年度全国旅行社营业收入1857.16亿元,营业成本1769.04亿元,营业利润-55.34亿元,利润总额-53.44亿元,本年应交税金总额22.47亿元,旅游业务营业收入1467.48亿元,旅游业务营业利润-3.00亿元。由于营业成本的压缩,2021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亏损较2020年收窄。2020年旅行社享受到了税收减免的普惠性政策,2021年应交税金总额较2020年出现增长。
纵观国内、出入境旅游营收,2021年度全国旅行社国内旅游营业收入1457.95亿元,占全国旅行社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总量的99.35%;国内旅游业务营业利润-2.4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