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应对新型消费"陷阱"亟须长久之策
发布时间:2020-07-19 17:19:00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杨晓冉  点击:358次

  伴随新经济崛起、新消费领域不断拓展,一些新型消费“陷阱”又纷至沓来。上周,推迟4个月的央视“3·15”晚会开幕,除了宝骏汽车、汉堡王等传统企业被点名,云经济领域的趣头条、嗨学网等也登上“黑榜”。

  作为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的晚会,“3·15”曝光当下消费热点问题,剑指消费者诟病的种种黑幕和陷阱,在业内素有“黑榜奥斯卡”之称。企业一旦上了晚会黑榜,意味着寒冬将至,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舆论飓风所裹挟。因此,当晚被点名企业纷纷在第一时间做出“立刻调查”的反应。当然,“3·15”晚会能震慑无良企业,但念好“保”字诀,唱好“护”字戏,不能全指望一场晚会。比起运动式维权、集中式整治,更重要的是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将消费维权的权宜之计转化为持续强化的长久之策,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与时俱进以及维权常态化。

  今年“3·15”晚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关注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消费模式。在新的消费场景下,市场创新步伐加快,新的产品、服务不断涌现,随之带来的问题已溢出传统监管范畴,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亟待扩容、提质,对新的变量因素及时作出应对。当务之急是平衡好对消费者权益的必要保护与对新事物的审慎包容之间的关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用法治的力量加快新产品与新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体系建设,做好新旧消费场景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衔接,确保消费者投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

  此外,新闻媒介不妨也从晚会重点曝光新消费相关的违法及不规范经营典型案例的角度,建立对商家信用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把关每一次消费行为,守护每一份消费权益。互联网平台则可充分发挥高效便捷的特性,推动消费问题的高效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没有完成时,处理质疑投诉还需“防患于未然”。各地各级消协宜应加强风险提示,捍卫消费者资金安全。在消费形态和场景加速变革的当下,及时做好针对性宣传教育,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发布系列防诈骗知识,将有助于消费者识别防范此类诈骗的手法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