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创业失败,政府代偿”保持理性
发布时间:2022-02-21 02:02:25  来源:红星新闻  作者:郁 风  点击:4430次

不可能人人都能创业成功,创业的风险和回报都是并存的

“浙江大学生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可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2月17日,浙江省人社厅副厅长陈中在国家发改委发布会上的这番言论,引发热议。

不少人对浙江表示“羡慕嫉妒”,称“天下英才入浙彀中矣”。一些浙江大学生欢欣鼓舞,已经开始勾勒创业蓝图,“反正失败有政府兜底”。当然,也有人对创业担保贷款的发放和监督问题表示担忧,网上也确实有人盘算如何“薅羊毛”。

不过必须要强调的是,此处的“代偿”并不等于某些人理解的“无条件代还”。浙江的“代偿”政策已经实施了一段年头,早在2015年,浙江就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其中提到“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超过10万元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创业担保基金由政府出资设立。

2016年印发的《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又明确规定,“发生风险的一类贷款经创业担保基金代偿后,经办银行仍应积极追偿贷款;经追偿后回收的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和经办银行按代偿比例分别受偿;在规定期限内确实无法追偿的,可按规定程序从担保基金中核销。”

也就是说,这笔创业贷款仍需要偿还,只不过可由担保基金先行代偿,之后继续向借贷人追偿,实在还不上的,才可按程序核销。但核销势必会给借贷人带来征信污点。浙江省江山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就表示,“个人征信等信息或许就会被拉入黑名单”,上述《办法》中也提到:“经办银行要及时将借款人的信贷业务信息报送至征信系统,作为借款人能否享受贷款贴息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的依据。”

由此可见,此项政策目的在于鼓励大学生创业,减少大学生的贷款难度。有政府创业基金作为担保,乃至在借贷人无力偿还时提供代偿,无疑会降低银行下发贷款的顾虑。但这也不代表就可以轻易拿到银行贷款,上述《办法》就明确:“经办银行要有效把控贷款风险。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代偿率(当年累计代偿金额/当年累计发放贷款金额)达到10%时,应暂停发放新的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代偿率达到20%时,取消该银行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资格。”在借贷前,大学生创业者仍然会受到银行的严格调查和审核,且在此之前需要通过当地人社部门的资格审查。

说到底,担保基金由政府出资设立,倘若创业失败无力偿还由政府埋单,消耗的是政府的宝贵公帑。浙江作为财政较为殷实的经济发达省份,虽然有代偿的底气,但财政支出前仍然需要斟酌风险,避免无效浪费。

要知道,政府和“风险投资人”是有区别的,风险投资人的资金为自行筹措,投资失败的风险由自己承担。但政府的资金来源是税收和拨款,有必要将行政行为和市场行为做一定区分。

应该看到,这一政策鼓励和倡导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一个有利环境,也为各地的创业政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借鉴。在就业竞争日趋激烈和国家鼓励大学生创业的背景下,创业逐步成为另一种职业选择。如果创业成功,创造的经济效益和就业岗位都是对社会的强有力贡献。

需要保持理性的是,不可能人人都能创业成功,创业的风险和回报都是并存的,并不是光有资金和梦想就能圆梦。市场选择、个人能力、资源人脉都是影响创业的重要因素。仅以互联网行业为例,此前曾掀起过“千播大战”(直播)等创业热潮,但最终成功存活下来的只有十几家。在大学生创业成为浪潮的当下,不应只想“抢风口”,而要做到“在风口屹立不倒”。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