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烈士墓的道路不能随意占用
发布时间:2022-07-16 12:14:57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admin  点击:8068次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周芳 邵志佳)“通过此次听证会,我深刻认识到烈士墓需要大家一起保护,以后再也不会发生占用烈士墓通道的事了。”日前,在浙江省嵊州市检察院举行的钱松初烈士墓公开听证会上,操某被正式聘为特约公益观察员,多年的烈士墓通道之争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钱松初烈士是嵊州长乐镇四村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嵊西工委政治交通员等职。1948年1月,钱松初因叛徒出卖而被捕,英勇就义,年仅27岁。钱松初烈士墓位于长乐镇马面村,1951年原嵊县政府在烈士墓前立碑纪念,2014年嵊州市政府对烈士墓进行修缮。

  今年4月,嵊州市检察院收到钱松初之子钱某反映称钱松初烈士墓通道被占,希望检察院能够帮助恢复道路通畅。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当即开展调查工作。

  原来在2014年烈士墓修缮后,该村村民操某在烈士墓左前方处建房,使通往烈士墓的原有道路被迫改道,钱某便从村民处租赁土地修建新的通道。同年8月,钱某与操某等人在村干部主持协调下签订协议,约定烈士墓通道上不能建房、堆放杂物,同时约定通道的长宽和围墙事宜。后操某等人违反约定,部分围墙超出原有约定范围,致使进出烈士墓的通道变窄。钱某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属地政府对侵占建筑进行了拆除,但仍有杂物堆放在通道上。

  在多次实地调查后,绍兴市检察院、嵊州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省人大代表、党史研究专家等担任听证员,省市两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人员列席听证会。

  嵊州市长乐镇政府和嵊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对现有事实、双方矛盾纠纷和英烈保护范围界定等作了详实的说明阐述,钱某和操某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听证员就重点关心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有关法律规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存在的困难等向职能部门提问。最终各方就烈士墓通道保护范围达成一致意见。

  听证会现场,党史专家讲述的钱松初的英雄事迹,更使包括操某在内的每一位在场人员深受感动。操某表示自愿担任公益观察员,为守护好烈士墓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