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租房负担 加力惠民利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多措并举稳经济
发布时间:2022-07-29 12:45:3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admin  点击:5424次

   7月28日,住建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围绕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切实缓解小微企业房租压力

   今年5月24日,国务院发布《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一揽子政策措施》),在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方面,明确了税收减免、优惠利率贷款、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等方面的政策,政策力度更大。

   为贯彻落实《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6月21日,住建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7部门发布《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推动政策落地落细,切实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王胜军介绍,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是住建部牵头实施的3项稳经济大盘政策措施的重要一项。住建部高度重视,细化出台政策文件,第一时间召开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专题视频会议作出部署,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分析研究,畅通监督渠道,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政策内容应知尽知,政策优惠应享尽享。

   据统计,截至7月20日,全国共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租金537.72亿元,惠及承租人93.64万户;减免非国有房屋租金6.95亿元,惠及承租人3.83万户。全国金融机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发放283.37亿元,惠及出租人24.35万户。

  有效减轻新市民住房负担

   王胜军介绍,今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三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减轻企业支出压力,帮助缴存人渡过难关,并加大租房支持力度。

   为保证政策落地落实,住建部建立了3项机制:一是政策直达机制,及时召开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动员部署视频会部署落实;二是动态跟踪机制,每周跟踪了解各地政策出台情况和实施效果;三是分类指导机制,对政策实施滞后的个别城市重点督导,实地调研,跟进督促政策落实,及时指导地方解决实际问题,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目前,全国341个设区城市(地、州、盟)均已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截至7月20日,全国共支持2.3万家企业、139.6万名职工缓缴住房公积金71.1亿元;对12.8万笔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不做逾期处理,涉及贷款余额369.8亿元;支持180.6万名职工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88.5亿元。此外,还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多“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服务,平均线上业务办理率提高4.3个百分点。

   “阶段性支持政策充分考虑短期措施与长期政策的结合,租购并举满足群众安居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副司长王旭东表示。

   一方面,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安居。去年有1354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1259亿元,用于租赁住房。另一方面,支持缴存人购买首套和改善性住房。据了解,去年发放低息住房贷款310多万笔、金额近1.4万亿元,其中首套住房贷款占85.8%,40岁(含)以下职工贷款占75.9%。以一笔50万元、20年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可为购房家庭节省利息支出约14万元。此外,对有需要的特定群体,给予倾斜政策支持,如支持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改造自住住房。近期又配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对多子女家庭住房消费的支持政策。“阶段性支持政策将与上述措施统筹起来,综合实施,保障缴存人的基本住房需求,帮助缴存人减轻住房负担,促进安居稳业,对稳定经济大局发挥积极作用。”王旭东表示。

  着力补齐充电设施建设短板

   在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方面,王胜军介绍,住建部坚持将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作为惠民生、促消费、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持续推进。

   一方面,住建部修订、发布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范,作出了“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规定,明确了充电设施的规划选址、供电系统、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标准。

   另一方面,2021年以来,住建部选取59个样本城市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将充电设施等社区低碳能源设施覆盖率列为城市体检内容,通过自体检、第三方体检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样本城市查找充电设施建设短板,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确定充电设施的建设目标、计划和项目。

   与此同时,对于既有居住区,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今年1至5月,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充电桩8940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等。(记者 邱 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