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馆陶县农业局欺骗包地农户无人监管
发布时间:2022-12-24 10:58:4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57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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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材料 我是馆陶县军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春军,男,1964 年2月28日出生,汉族,冠县东古城镇薛圆村人。我向各位领 导反映馆陶县徐村乡东厂村村民抢古我承包东厂村南国有林场 承包地一事: 2011年6月25日,我以馆陶县军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名义 与馆陶县林业局签订馆陶县国有林场地承包合同,约定由我公司 承包馆陶县林业局位于南徐村东厂村南的165亩土地,约定承包 费每亩每年700元,承包期15年,承包费由我公司替馆陶县林 业局偿还林业局欠冠县红苹果林业有限公司、冠县园林服务公司、 河北华扬良种苗木有限公司、威县北台基苗圃场、威县林木良种 繁育基地五个单位2009年春季植树造林通道绿化工程款共计壹 佰伍拾肆万伍仟伍佰叁拾肆元(1545534元),还清款项后剩余款 项,我公司每年12月底向林业局交清当年租金,直到合同终止。 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将林业局欠上述冠县红苹果林业有限公司、 冠县园林服务公司等五公司工程款己全部还清。 签订合同后馆陶县林业局交付土地,我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种 植林木发展作物,一直到2021年秋季相安无事。2021年秋季, 我公司将一些成才林木刨除,准备更新新苗木,谁知部分东厂村 村民竟不让我们更新树木,并且强行在承包地里种上小麦。村民 给出的理由是馆陶县林业局与他们之间的承包的己到期。我们承包该土地时,馆陶县林业局给我们说的是该土地林业局已经一次 性从村民手中买断使用权,土地局于馆陶县林业局。可谁知到现 在村民却说是馆陶县林业局租赁他们的土地。我们问馆陶县林业 局土地使用年限时,馆陶县林业局仍坚持土地是一次性买断的, 不能给村民。 现我们在该土地上种的有130多仍然有树,出现上述情况下, 我们的林木时不时遭到村民的人为破坏,损失极大。我公司雇人 看守,但仍无济于事。 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我公司合法承包林业局的土地,应受 法律保护。我公司并非从村民手中承包的土地,即使合同到期也 是我公司归还给馆陶县林业局。而馆陶县徐村乡东厂村村民强行 占用我们承包的土地,应依法追究法律贵任。为此,特请求领导 调查核实,制止村民的违法行为,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