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声心声】
2019年7月,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天隆公司)受汝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鑫源公司)委托,代理汝州万达广场(大商业)项目招标事宜。
在天隆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过程中,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一局)成功中标,并在2019年8月15日收到鑫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至于代理招标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由中标单位支付。
汝州万达广场(大商业)项目于2019年7月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中建一局协商支付代理服务费用事宜,声称等与鑫源公司签订完项目合同后给予支付,但推到7月31日在汝州万达广场售楼部三方最终签订了《中标服务费用支付协议书》,协商规定2019年9月30日前中建一局支付天隆公司代理招标服务费。
在鑫源公司、天隆公司和中建一局2019年7月31日共同签字盖章的《中标服务费支付协议书》上可以看到,天隆公司的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发改委标准定价的60%向中标单位中建一局收取。汝州万达广场(大商业)项目中标金额为644886499.44元,中建一局需向天隆公司支付333727元。
另,《中标服务费支付协议书》上写明,中建一局同意在鑫源公司支付第一笔工程款后(2019年9月30日前)将招标代理费333727元支付给天隆公司,同时天隆公司给中建一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然而,截至发稿时,天隆公司一分钱代理费也没拿到。在近一年半的时间里,天隆公司多次请求中建一局汝州万达项目负责人贾海元及现场负责人孙标履行协议内容,支付代理服务费333727元,得到的答复却始终是“没钱”,来回推拖至今。
从中标通知书上可以看到,汝州万达广场(大商业)项目工期为621天(20个月左右)。从2019年8月15日中建一局正式收到中标通知书至今已经17个多月了,活都快干完了,代理招标服务费还没着落。
【微评】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发生经营纠纷在所难免,但一味的“拖”字诀就有悖于诚信守约原则了,凭仗“央”字头故意欺负弱小就更不应该了。
人无信不立,企业和企业家更是如此。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诚信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健康发展之宝,对于央国企尤为如此。
央国企是国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的重要主体,更是国家发展和经济腾飞的重要支柱和主干力量,应在诚信守约方面做表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然而,中建一局的“拖”字诀都快“拖”到项目结束了还在拖,如此,央企都开始耍“赖”了,你差这个钱儿吗?如果强制执行,您“央”字头诚信表率的金字招牌以后还好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