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间,扶沟法院防控工作不放松、审判业务不停歇。近日,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互联网连续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某危险驾驶案、李某某盗窃案,均当庭作出宣判。在有效防控疫情传播的同时,该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力推进审判工作顺利进行,让公平正义不迟到、不掉线。
庭审前,为保证互联网庭审顺利进行及庭审效果,刑庭法官主动与检察官、看守所协调,值庭法警将庭审设备送交看守所民警,司法技术人员连线检察院远程提讯室、公安局看守所,提前做好联调联试工作,保证庭审时信号流畅、画面和语音清晰,确保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在“非常时期”正常进行。
“现在开庭”!伴随着一记响亮的法槌敲击声,审判员阙茂勇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开庭审理李某某盗窃案。阙法官有序展开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经过半个小时的庭审,法官当庭作出宣判,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李某某自愿认罪,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随后,法槌声再次敲响,审判员杨思勇打开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连线公诉人、被告人,宣布开庭审理刘某某危险驾驶案。经过举证、质证等程序,法庭在充分保障控辩双方各项权利的基础上,当庭作出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不上诉。
两起案件的审判过程画面清晰、对话流畅、高效便捷,法庭秩序井然有序,与现场庭审无异。通过“零接触”庭审有效地预防了病毒传播,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身体健康,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悉,以上两起刑事案件在立案后3日内即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宣判,审结完毕。当前虽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但扶沟法院审判工作并没有按下“暂停键”,审判质效更不会因此“减速”。(董小平 韩杰 周玉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