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目标:2035年实现共同富裕
发布时间:2021-06-11 03:00:47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admin  点击:5981次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目标和时间表,定了!

新华社10日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发展目标。

《意见》明确,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全省居民生活品质迈上新台阶等。

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争取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程度更高,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更加优化。

华东示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曾刚告诉第一财经,从这些目标可以看出,国家希望浙江来探索规避中等收入陷阱的新路子,并且已从以生产为重点的“唯GDP论”转变为了强调高品质生活的发展思路。

让他印象深刻的,是《意见》明确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针对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对房价比较高、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这点很值得关注,租售同权的推进将改变年轻人对于购房的需求,也将促进住房市场的完善。”曾刚说。

富裕程度较高、均衡性较好,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让浙江省具备了开展共同示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

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2699元和31930元,分别连续第20年和第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一。2020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1.96,是全国最低的省份之一。

曾刚认为,浙江省还具备开展示范区建设的代表性。从规模看,浙江面积、人口均处于全国居中水平,在地理区划上,则不仅有“七山一水二分田”,而且还有2个副省级城市、9个地级市和53个县(市),代表性很强。

山东财经大学校长赵忠秀对第一财经表示,《意见》先提“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再提“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等,逻辑上是清晰且全面的,也在“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等方面给出了具体的举措。

比如,《意见》要求,统筹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率先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