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升级就业措施 关注大学生、贫困地区劳动力等群体
发布时间:2020-07-24 13:1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王雪梅  点击:240次

中新网北京7月24日电 (记者 杜燕)继4月出台“新9条”措施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之后,北京从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支持企业稳定就业、突出重点保障就业、提升技能服务就业、鼓励劳动者创新创业、支持鼓励灵活就业、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切实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持续优化就业服务环境等9个方面,再次对全市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提出了全面要求,成为全新升级版“新9条”。

  社保费用免减预计将为企业减负1100多亿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日前印发《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措施》(简称《措施》),提出北京将继续加大失业保险费返还、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力度,落实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稳定企业就业岗位。今年以来,北京市已累计向4.2万家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25.97亿元,涉及参保职工433.52万人。

  另外,自今年3月起,北京在全国率先落地实施了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工作,最大力度、最长期限、最大范围减轻企业和劳动者缴费负担。7月,北京再次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在前期减负511亿元的基础上,预计还将为企业减负600多亿元。

  强化托底安置聚焦重点群体就业

  《措施》突出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着力关注大学生、农村劳动力、贫困地区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群体以及在京湖北籍人员等六类重点群体。

  对高校毕业生,突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同时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为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多项补贴政策。

  《措施》还指出,北京将充分利用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今年12月31日前,凡是托底安置政策享受期满,仍未通过其他形式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政策享受期限自期满之日起还可再延长1年。

  此外,北京还扩大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将参保不足一年的农民合同制职工纳入本市常驻地保障,做到“应发尽发、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同时,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以临时性公益岗位安置农村劳动力。

  以训稳岗为企业不断“造血”

  《措施》明确,北京要大力发展“互联网+培训”,运用市场化手段,建立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平台,构建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管理服务体系。对接直播、点播培训平台及课程资源方,打造“按需选单”的“课程淘宝”培训资源,实现为企业“输血”与培训“造血”的有机结合。

  目前,已有1.6万家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开展培训,参加培训职工25万人。以训稳岗培训补贴和临时性岗位补贴资金均正在陆续发放。

  加强对灵活就业保障力度

  《措施》鼓励企业采取共享用工、非全日制等灵活便利的用工方式,满足自身复工复产需要。支持新业态企业通过劳务外包、加盟协作等方式吸纳就业,鼓励个人通过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并将在劳动争议调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多方面,加强对灵活就业的保障力度。

  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京8条”出台后,北京已有6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包括高校毕业生、大龄登记失业群体及残疾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初次入京的随军家属、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到今年12月31日前,对于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的,但仍未通过其他形式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政策享受期限自期满之日起还可再延长1年。

  继续推进电子劳动合同

  《措施》提出,北京将推进电子劳动合同。一是鼓励京东、百度等高科技企业自主建立签署系统,支持国有企业、跨区域经营企业,根据需求自主建立或通过第三方签署平台推动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二是积极筹备建设政府对电子劳动合同的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推动电子劳动合同在政务管理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服务于就业、培训工作。

  同时,北京还将严格执行北京地区许可认定工作,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将职业资格从“鉴定”转为“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的认可和检验,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维护就业公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上来,创新服务模式,解决企业临时性的用工缺口问题,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