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103项措施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0-08-03 13:3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王雪梅  点击:284次

本报天津8月2日电  (记者龚相娟)记者从天津市住建委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天津一般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取得施工许可,由改革前的平均用时390天压缩至不超过63.5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断提质、提效、提速。

  作为全国第一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天津以提升社会满意度和企业获得感为着力点,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要求,累计出台改革措施103项。

  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公布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确定建设项目审批事项57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将传统的串联审批模式改革为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力提高审批效率。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建立并不断完善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全面实行网上办理;推行电子证照在部门间共享互认。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帮办”制度,全程指导、协调、跟踪、督办审批服务手续。统一监管方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红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