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养老金”账户不增加个人负担 不减损个人权益
发布时间:2024-08-27 16:51:16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admin  点击:1737次

  住建部副部长董建国8月23日表示,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这三项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国22个城市目前正在开展试点。

  随着房龄不断增长,房屋质量下降甚至出现安全隐患的情况时有出现,房屋养老金制度将成为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制度保障之一。但这笔“养老钱”由谁来出,则是大家最关心的。

  这几天,关于房屋养老金的话题冲上热搜。甚至有网络传言称,上海一套100㎡的住房,一年需缴纳不低于1.5万元的房屋养老金,由业主承担。

  面对公众关切,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昨天进行权威解读——

  房屋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两部分组成。

  个人账户就是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按现行规定执行。

  公共账户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政府负责建立。从试点城市看,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一点、土地出让金归集一些等方式筹集,目的是建立稳定的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渠道,不需要居民额外缴费,不会增加个人负担。

  个人账户资金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公共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房屋体检和保险等支出。

  此外,也有房产专家建议可通过房屋养老金制度带动小区安全性提高和房屋升值,从而实现社会资金的导入,探索“财政支持+市场化”的可持续路径。

  作为22个试点城市之一的杭州,目前正在研究房屋养老金制度,并且在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方面,已进行过一些探索。

  比如,鼓励小区将公共收益补充到小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针对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政策出台前交付使用的老旧小区尝试补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推广电梯“养老保险”等。

  这些探索,将为下一步推行房屋养老金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